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 http://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是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抓手,是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廉政风险的重要手段。
打开全国危废管理系统的官方网站或指定登录入口。在登录页面,找到并点击“登录”按钮或相关链接。输入正确的账号和密码,注意区分大小写,避免输入错误。根据系统提示,完成验证码输入或其他安全验证操作。点击“登录”按钮,等待系统验证账号信息。
访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的官方网站,该网站提供了危险废物标签图片的下载服务。可以在该网站上找到危险废物标签的相关信息,并下载适当规格的图片。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也提供了危险废物标签图片的下载功能。
请登录以下网址在线填写提交《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信息公开申请表》。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的索引号的,本厅将按规定时限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或者予以公开。
填写步骤如下:进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信息平台首页。在首页的“用户登录”处选择“企业用户”,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平台后,在“查询服务”中选择“固体废物管理”,选择“危险废物申报”。在“危险废物申报”页面中,选择“新增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一般固体废物处理企业无需特殊许可资质。法律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名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同时废止。
甲级资质证书条件:要求注册资金达到200万元以上;具备至少1套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经验,并具备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能力,年综合处理工业固体废物能力需在1万吨以上,或累计处理工业固体废物超过2万吨。所运营的设施需正常运行一年以上,且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一般工业固废处理需要以下资质:工业固废处理服务企业资质。一般固废处理资质。固废处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需办理资质需要遵循:《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级分类标准 》。
一般固废处理需要以下资质:营业执照。这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基础,需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固废处理资质证书。证明企业具有从事固废处理业务的资格和能力,包括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2、第一条 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3、上年度贮存量指上年度库存量,就是上年度剩下多少。累积贮存量是从最原始的统计开始到现在全部加起来的贮存量。《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固体废物处理 处置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2名;自动控制专业人员1名;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1名;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2名;概预算专业人员2名;注册环保工程师4名,非注册环境专业人员1名;注册机械工程师1名。
办理资质第一步就是配置人员,这是核心问题。
乙级 资历与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一)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环境保护的特殊需求而设立的专项资质;取得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进行环境工程设计、提供施工和安装咨询、进行设备和工艺调试。
一级资质需要人员有:(1)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环保、结构、机械、通风、给排水(水处理)、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企业主要人员 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环保、结构、机械、通风、给排水(水处理)、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专业齐全。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2、第一条 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3、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污泥处置工作的管理,预防和减少污泥二次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控制污染,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乡生活垃圾的清扫、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活动。
1、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的管理,根据《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以《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见附件)规定的类别和处理方式处理严控废物的活动。
2、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污泥处置工作的管理,预防和减少污泥二次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3、行政许可的设定应当严格控制,减少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影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障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行政许可的实施应当便民高效、服务基层,优化行政管理方式。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4、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职责分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疾病防治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发现存在隐患时应当责令其立即消除。
5、第一条 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